星报讯 “我现在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来安县半塔镇兴隆村辖区内村民严某如是说,眼中流下悔恨的泪水。因为阻拦警车,撕扯、辱骂民警,严某和其父母近日被警方予以行政拘留。
1月8日11时许,严某报警称:自己与邻居因宅基地问题发生纠纷。接警后,来安县半塔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到达现场,到场后,严某以言语口头挑衅民警,后来又以身体阻碍警车行驶,民警下车对严某进行劝阻,没成想严某竟顺势往地上一躺,嘴里大喊“警察打人了。”严某父母严某山、胡某兰见其儿子倒地后上前将其扶起,在未了解事情经过的前提下,严某山、胡某兰上前撕扯民警警服,并将民警随身携带的执法记录仪打落在地。同时三人采取言语辱骂民警、轮流站至警车车头位置阻碍警车前行等方式阻碍民警执法,过程持续约一小时。
通过调取现场执法记录仪的视频资料,以及民警的报案材料和严某等人的供述材料,1月10日,根据相关规定,严某及其父母因寻衅滋事分别被来安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9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