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1月6日,滁州市会峰路派出所开出了该市禁放规定以来,全市首张因在禁放区域内鸣放电子烟花爆竹的罚单。当天上午,辖区内某小区一住户女儿出嫁,婚庆公司安排了鸣放电子鞭炮环节以烘托气氛,对其他住户产生了严重的噪音污染,民警对婚庆公司负责人丁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给予了行政处罚。据悉,自2019年1月1日起,滁州市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无论是传统的烟花爆竹,还是新型电子爆竹在禁放区内全年禁止鸣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