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1月3日,安徽省药监局转发国家药监局关于停止生产销售使用吡硫醇注射剂的通知,要求各地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迅速通知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停止销售使用吡硫醇注射剂,并督促药品经营企业做好协助召回工作。
吡硫醇注射剂于20世纪80年代在我国批准上市,适应症为脑外伤后遗症、脑炎等;亦用于老年痴呆性精神症状的治疗。吡硫醇注射剂不良反应主要为血管损害和出凝血障碍。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评价,认为吡硫醇注射剂风险大于获益,予以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据悉,此次共有23个吡硫醇注射剂相关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将被注销,通用名称分别为盐酸吡硫醇氯化钠注射液、盐酸吡硫醇注射液、注射用盐酸吡硫醇,涉及19家药品生产企业。其中,安徽威尔曼制药有限公司位列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