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即将到来,在新的一年会有哪些惠民政策施行,提前了解一下。据新华社
12月22日,国务院正式对外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暂行办法将伴随新修订的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今后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国务院办公室印发的《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方案》还提出,中央制定计划生育扶助保障补助国家基础标准,独生子女补助标准提高,这也意味着此前实施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将统一于国家基本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不断增高,补贴形式由中央安排。
自2019年1月1日起,我国将调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提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限额上限,扩大清单范围。
税收政策的调整,将年度交易限值由每人每年20000元提高至26000元,今后随居民收入提高相机调高。将单次交易限值提高至5000元。
12月1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明确了针对创投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使创投企业个人合伙人税负有所下降、只减不增。
会议决定,从明年1月1日起,对依法备案的创投企业,可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其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取得的股权转让和股息红利所得,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或选择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其个人合伙人从企业所得,按5%—35%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
按照会议要求,本政策实施期限暂定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