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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又一恶势力犯罪集团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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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12月2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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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套路贷”诈骗敛财
淮南又一恶势力犯罪集团受审

陈慧珺 李寓林 记者 吴传贤
 

星报讯 以无需抵押、快速放贷为诱饵,通过签订虚假借款协议、虚增债务、肆意认定违约、委托公证等方式,使用暴力强立债权、强行索债,大肆实施诈骗、非法入侵住宅等违法犯罪活动,攫取巨额经济利益。12月25日,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某、李某等十人涉嫌诈骗罪、非法入侵住宅罪一案,又一“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在淮南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5月至2018年2月期间,被告人王某伙同李某、郑某成、马某芝出资入股成立小额贷款公司,先后在淮南市多家小区从事房屋贷、“零闪贷”、车贷等非法放贷活动。该“套路贷”犯罪集团内部组织分工明确,王某、李某为首要分子,郑某成、马某芝负责出资、放贷,许某彬、葛某龙、王某等人负责介绍客户、“家访”、催债等,庞某(另案处理)等人负责办理委托公证,通过虚增债务、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签订虚假房屋销售合同、租赁合同等方式放贷,采用委托公证、入户胁迫逼债、虚假诉讼、过户房屋等方式实施诈骗,短短10个月的时间里作案30余起,诈骗被害人财产数额高达690余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李某等人组成诈骗犯罪集团,以放贷为名诈骗他人财物690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追究十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被告人王某、李某系犯罪集团首要分子,郑某成、马某芝具体负责出资、放贷等,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许某彬、王某、葛某龙、韦某明、杨某作为中介、“家访”、催债人员,起次要作用,系从犯。

鉴于该案案情复杂,法庭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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