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这也是个税改革完善赡养老人政策的初衷。
根据暂行办法,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独生子女可按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可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需要注意的是,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赡养老人: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可与兄弟姐妹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