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ST长生公告称,收到深交所强制退市事先告知书,因上市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相关规定,深交所拟对该公司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从以往的案例看,在收到交易所的强制退市事先告之书后,*ST长生的退市已是板上钉钉。
随着近年来证监会对上市公司退市机制不断完善,像欺诈发行退市第一股、重大信息披露违法退市第一股、主动退市第一股、面值退市第一股等均已诞生,如今,随着*ST长生的退市,市场上又出现了涉及“五大安全”退市第一股。但是,*ST长生的退市,显然又不仅仅只是产生了又一个“第一股”那么简单。事实上,该上市公司的退市,背后的警示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ST长生的退市,对于所有上市公司而言都要引以为鉴。否则,如果上市公司出现重大违法行为,那么就很有可能步*ST长生的后尘,与资本市场彻底“诀别”。
另一方面,对于*ST长生的投资者来讲,损失将是非常严重的。其一是在疫苗造假未曝光前买入股票的投资者,由于事件曝光后股价持续“一”字跌停,投资者是不可能全身而退的,这些投资者虽然遭受了损失,但由于上市公司被延迟巨额罚没款,*ST长生是没有能力赔偿其投资者的。另外,由于*ST长生并非欺诈发行退市,并不适用券商的先行赔付机制。
*ST长生的退市,也是继欣泰电气的欺诈发行、博元投资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之后,第三家因重大违法行为被强制退市的上市公司。事实上,目前市场上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的上市公司并不在少数,但由于制度本身的短板,许多上市公司并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该退市的没有退市,该赔偿投资者的没有赔偿,这样的格局无疑是需要改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