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政局日前发布的《养老服务机构监管办法》明确,养老机构如存在欺老虐老行为、安全责任事故、违法违规开展金融活动、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财政资金等,将录入养老服务机构诚信档案以及黑名单。(11月22日《北京青年报》)
随着老年化社会的不断加快,养老问题成了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由于一些地方政府在这方面投入不足,没有能力兴办非营利性的养老服务机构,于是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兴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这本是件好事,但由于这些民营机构以赢利为目的,建设标准大大降低,再加上为了压缩人员开支、减少运行成本,因而存在着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从而使年迈的老人生命在金钱的怪圈中变得十分脆弱,许多老人不是去敬老院养老,而是去“受罪”。2017年通过开展全国养老院拉网式大检查,发现许多养老机构存在着欺老骗老虐老等问题,依法取缔、关停、撤并安全隐患严重、无法有效整治的养老院2000多家。
养老机构存在着欺老骗老虐老等问题,到了非整顿不行的地步了。北京市出台《办法》明确,养老机构如存在欺老虐老行为等,将录入养老服务机构诚信档案以及黑名单。这就意味着这些被列入“黑名单”的养老机构在北京市养老行业被除名,从而使那些养老机构更好地照顾好老人,不再出现欺老骗老虐老等问题。
当然,只把欺老骗老虐老等列入“黑名单”还不够,规范养老机构建设与管理,让标准化、规范化、安全化医护型养老机构满足日益增多的老年人需求量乃大势所趋。有关部门必须完善养老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加强人才培养,建立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认证体系;要进一步规范养老服务市场秩序,加强价格收费监督、信用监管,促进养老服务质量信息公开和评价监督;要保障养老服务质量安全,尤其是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只有各方面都做到位了,才能让家人放心地把老人送到养老院,让老人在养老机构能安心地养老,而不是去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