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昨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草案修改稿)》。根据《草案修改稿》,安徽或将规范个人通过网络求助的行为,加强慈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省级慈善信息平台建设。
《草案修改稿》规定,个人为了解决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困难,可以向慈善组织或者所在单位、城乡社区组织求助,也可以向社会求助。慈善组织接受个人求助的,应当对求助信息进行核实。求助人应当对求助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事实、夸大困难骗取他人捐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