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大理祥云一中学学生因午休上厕所被处分引发多方热议。11月20日,祥云县教育局对此事进行回应称,情况基本属实,责令学校立即撤销对涉事生的处分决定,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11月20日 云南网)
学校对学生进行严格的生活作息管理很有必要性,在教学实践中,严格的作息时间管理对那些自律性较差的学生而言是弥足珍贵的关爱,甚至能就此改变他们的命运,这样的严管历来被家长们喜闻乐见。报道中的祥华中学也是希望用严格的措施倒逼学生将全部精力和时间放在学习上,只是用力过猛而适得其反,无论怎样的严管措施都不能违背最基本的人性需求,午休时间禁止上厕所的校规显然缺乏基本正义,引起舆论的强烈质疑在所难免。
制定严厉的校规并不意味着无限制地约束学生的言行和欲望,效果要尊重科学且具有可操作性,符合起码的人性,也就是说校规的权威性、严肃性、公信力并不在于严厉程度,上厕所虽然是微不足道的小事情,但是却是最基本的生理需求,禁止上厕所属于近乎荒唐的决定,这样的禁令与普通群众内心朴素的正义观相去甚远。
看似是为了严管,如果制度本身缺乏正义,普通群众也不会买账点赞。无独有偶,最近一名扶贫干部因为洗澡耽搁4分钟而漏接了巡查组的电话被处分,这个明显缺乏正义,不顾人之常情的处分决定同样被舆论批评质疑,最终该处分也是被责令撤销,所谓的严厉处分也沦为了形式主义的笑谈。
此外,笔者以为,制定严格且科学的校规不能仅凭学校领导的拍脑袋决策,还要充分听取学生和家长的意见建议,设置一定的程序广泛征求意见,因为正义必须要有程序的保障才能真正实现。建章立制充分体现出监管者的治理水平,更是法治思想和法治思维的体现,要从最朴素的正义观出发,尊重最起码的人性需求,严厉但不能矫枉过正,更不能抛弃建章立制应该遵循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