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认为,民办幼儿园的证券化将受到限制。其表示,对于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意见》提到“社会资本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协议控制等方式控制非营利性幼儿园;已违规的,由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清理整治,清理整治完成前不得进行增资扩股”,会促使目前上市公司体内的幼儿园在过渡期选择营利性,但是目前来看各省具有实操性的、涉及如何转设营利性的实施细则尚未出台。对于营利性幼儿园,《意见》提到“办园一律不准单独或作为一部分资产打包上市;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营利性幼儿园,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营利性幼儿园资产”,因此即使是营利性幼儿园也无法通过发股或现金的方式实现证券化。 □ 中泰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