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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养野生飞鼠违法”是堂生动普法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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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11月1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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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养野生飞鼠违法”是堂生动普法课

□汪昌莲
 

近日,飞鼠成为了新晋“网红”宠物,在抖音等短视频网站上有很多网友晒自家宠物飞鼠的视频。近日,哈尔滨森林公安的一次执法行动却揭开了“网红”萌宠背后的黑色利益链。记者调查发现,不少网购平台上都有卖家或明或暗地出售野生飞鼠。而不论是捕猎、售卖还是饲养野生飞鼠,都面临着诸多法律和健康问题。(11月12日《北京青年报》)

城市扩改、森林破坏、湿地缩减、环境污染、乱捕滥猎、非法食用野生动物等现象,使野生动物资源遭受严重破坏,许多重点野生动物数量在不断减少,有的已到了濒危灭绝的地步。据调查,在过去的50年里,有73种野生动物灭绝,有180种野生动物大量死亡,有的正趋近灭绝。

虽然野生飞鼠未被列入国家野生动物保护名录,但却进入了“三有动物”名录。所谓“三有动物”,是指有益的、有重要经济价值、有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包括麻雀、青蛙、壁虎、蟾蜍、野鸡、野兔、野鼠和各种蛇类等共计1700多种。而“三有动物”,同样受到法律保护。特别是,饲养野生飞鼠,不仅涉嫌违法,而且面临被抓伤咬伤、传染疾病等健康风险。值得注意的是,许多人根本不知道什么是“三有动物”,更不知道“饲养野生飞鼠也犯法”。整个社会对野生动物保护尚未形成概念,公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比较薄弱,特别是对《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认知度,还有待于提高,这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因此,家庭饲养野生飞鼠违法,是一堂生动的普法课。首先,有关部门应以此为契机,加大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让社会认识到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捕猎、售卖、饲养国家保护动物和“三有动物”,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社会舆论要更多地承担起宣传和监督的作用,通过有关部门和媒体的宣传,让更多的人认识到野生动物的价值,知道这些野生动物对于保护自然和生态平衡的重要性。特别是,对于那些因为一己私利捕猎、售卖、饲养野生动物的违法者,应加大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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