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玉龙
签合同当日需支付全部工程款总额的50%,隐蔽工程验收逾时不候视为已验收,减项超过1000元需支付该项目预算金额3%的减项费……这些家装合同中的条款,你在签字前仔细看过吗?记者调查发现,让消费者签下埋着“雷”的合同,已成为不诚信家装企业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的手段之一。(11月10日新华网)
在家装合同里埋“雷”,无疑会让消费者很受伤。而一些家装公司之所以敢于在合同上玩猫腻,侵害消费者权益,无外乎以下几点原因:一是企业商业道德失范;二是国内尚无统一、规范的家庭装饰装修合同;三是消费者相关知识欠缺,尤其是法律维权意识淡薄;四是市场监管部门的乏力,纵容了一些家装企业的胡作非为。
家装合同是装修前业主与装修公司签订的约束性协议,关系到装修过程中合同双方的利益与责任。笔者以为,面对可能出现的这些“雷”,其一,净化市场是首要的。相关监管部门应该尽快建立和完善家装行业的管理规范,形成有秩序的监管模式,更须让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家装公司为此付出应有代价。
其二,须以规范合同范本为突破口。标准化合同有利于防患于未然,也有助于维护双方权益。据悉,由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西省消保委、江西省室内装饰协会联合制定的《江西省家庭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正在广泛征求意见中。由主管部门、消保委、行业协会联合制定合同示范文本,就能让消费者心里有底,此举就值得借鉴。
其三,行业的自律是关键。家装合同里的这些“雷”归根到底都是家装企业精打细算乃至于歪门心思设定的,这些“雷”的威力,家装企业心里必然门清。不过,家装企业再聪明,也不应忘了不能做“一锤子买卖”。即便有的消费者是“哑巴吃黄连”,但是企业丢了口碑、失去了诚信,依旧难发大财。故此,家装企业须牢记消费者才是衣食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