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发布“限薪令”: 严控片酬严打收视率造假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9日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管理的通知,要求坚决遏制追星炒星、泛娱乐化等不良倾向,严控片酬,坚决打击收视率(点击率)造假行为。
通知指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要坚持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抵制低俗、庸俗、媚俗,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坚守底线红线;坚决摒弃以明星为卖点、靠明星博眼球的错误做法,严格控制偶像养成类节目,严格控制影视明星子女参与综艺娱乐和真人秀节目;减少影视明星参与的娱乐游戏、真人秀、歌唱类选拔等节目播出量。
通知要求,各电视上星综合频道19:30~22:30播出的综艺节目,每个节目全部嘉宾总片酬不得超过节目总成本的40%,主要嘉宾片酬不得超过嘉宾总片酬的70%。每部电视剧网络剧(含网络电影)全部演员片酬不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主要演员片酬不超过总片酬的70%。 □据新华社
科研造假将遭43项联合惩戒包括不能当公务员等
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部门9日联合对外发布《关于对科研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科研领域失信行为责任主体将面临43项联合惩戒,包括一定期限内或终身取消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提名(推荐)资格、院士被提名(推荐)资格。依法限制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据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