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11月8日,合肥中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某等17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该案是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合肥中院审理的第一起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据公诉机关指控,自2013年以来,以被告人王某为首的犯罪集团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在庐江县、肥西县、合肥市等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当地社会秩序,并伤害致死一人。该犯罪集团被指控触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十余项罪名,涉及犯罪事实二十余起。
由于案情重大复杂,庭审将持续两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