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一方二十年 18人“黑”团伙覆灭
全省公安近期捣毁 多个涉黑涉恶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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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一方二十年 18人“黑”团伙覆灭

 

史大卡,宿州芦岭镇人,初中文化,依靠黑社会手段暴力称霸芦岭镇长达20年,聚敛巨额非法利益。日前,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史大卡等18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犯罪一案。终审宣判首犯史大卡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一年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自此,这起被公安部挂牌督办的以史大卡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在宿州告结。   □记者 禹志强

暴力手段抢夺生意

史大卡早期为了在宿州市埇桥区芦岭镇芦岭矿争夺生意,达到聚敛非法钱财,动辄刀枪上阵,公然打压和他生意有竞争的对手。1995年,史大卡认为孟某某从芦岭矿内拉煤影响其生意,持枪将孟某某腿部打致轻伤。1996年,史大卡因琐事持菜刀将陈某某砍致轻伤。恶性案件发生后,被告人史大卡没有受到处理,又笼络了刘某、杨某等人为非作恶。史大卡通过收购芦岭阳光能源公司职工手中股份,逐步控制电渣全部经营权,实际控制经营利群超细粉公司十余年。他为了树立强势地位,收拢了一批社会闲散人员在身边,使犯罪组织的力量不断发展壮大。

2012年11月20日,芦岭煤矿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出售废铁,张小将为顺利中标,遂通过许甫找到史大卡,史大卡、许某等人以“宿州市宝源物资回收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参与竞标,芦岭矿工人蔡某某和李某、桂某以“马良废旧物品回收公司”名义及其他多家公司在一起参与竞标。在招标会开始前,芦岭矿安排参与竞标的人员去仓库看标的物废铁时,许某等人威胁其他参与竞标人员,并许诺给2000元钱,让其报价不准高于5万元。蔡某某、李某、桂某因故未和其他竞标人员一起去仓库,不知道许某等人威胁串通报价。在竞拍报价时,蔡某某、李某、桂某报价20万元,被告人史大卡等人现场威胁李某、桂某,使得对方因惧怕被迫退出竞拍会场。

寻衅滋事 称霸一方

2014年,被害人许某在芦岭镇经营“传说2歌吧”期间,被告人史大卡多次带人去消费不愿意付钱,与服务员发生争执,并砸毁吧台电脑及歌吧玻璃幕墙。许某因惧怕史大卡未敢报案,自行花钱进行维修,并替服务员马某垫付了药费。

2014年5月6日,史大卡带领刘某(另案处理)等人到“传说2歌吧”唱歌,无故将服务员蒋某头部打伤,并将歌吧内的茶几、电脑等全部砸坏,损失价值数万元。史大卡私下赔偿物品损失共计3万余元。因史大卡多次滋事,许某的“传说2歌吧”无法正常经营,被迫停业。史大卡指使其手下史某出面压低价格,要求购买歌吧经营权,许某被迫以25万元低价将“传说2歌吧”经营权转卖给史大卡。

1997年12月份的一天下午,史大卡路过芦岭镇大王村时,因琐事和该村书记王某某的儿子发生争执,离开时扬言要报复。王某的母亲得知对方是史大卡,让王某兄弟二人外出躲避。史大卡纠集路某(均另案处理)等人到王某某家将物品砸毁,并扬言晚上还要来。王某某因惧怕史大卡,遂找到杨某等人商量解决办法。次日下午,杨某将王某某筹集的1万元转交给史大卡,请史大卡等人吃饭,事情得以平息。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宿州市公安局抽调埇桥、灵璧等县镇警力多达30余人,成立联合专案组,于2016年9月30日对史大卡及其骨干和组成成员进行全面抓捕,常州、苏州、宿州三地联动,成功将其抓捕。

此案于2017年11月7日由埇桥区人民检察院向埇桥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2018年4月16日由埇桥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8月18日该案一审公开宣判,一审法院以被告人史大卡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强迫交易罪、合同诈骗罪、妨害作证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一年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部分被告人被并处罚金。

由于被告人史大卡等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提出上诉,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0月22日下午对该案进行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定为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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