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厚道的“蹭暖费”应叫停
给司机颁“委屈奖” 但不能放纵滋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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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11月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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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司机颁“委屈奖” 但不能放纵滋事者

 

□史洪举

为保障驾驶员有独立空间,南京公交公司表示,将尽快为没有驾驶室隔离门的公交车进行加装,同时也呼吁社会公众自觉遵守公交车行车的规矩。此外,为避免因司乘矛盾引发开斗气车现象,公交集团专门为公交司机设置了委屈奖,奖金从最初的10元、50元,增加到了现在的200元。每年都有为数不少的司机领奖。(11月4日澎湃新闻)

从法律角度出发,乘客在无理要求被拒绝后,其依然不依不饶辱骂、殴打司机,与司机纠缠,甚至抢夺方向盘的行为,已经构成违法。轻则应受治安管理处罚,重则应承担刑事责任。而抢夺公交车方向盘的行为,则性质更恶劣,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理当承担刑事责任。

遗憾的是,现实中,严格追究滋事者法律责任的案例极为少见。很多抢夺方向盘、拉扯司机者,无非被批评教育了事,即便因抢夺方向盘造成交通事故的,滋事乘客所受惩戒也并不严厉。

一方面是设置“委屈奖”安抚司机,另一方面若放纵滋事乘客,就不是长久之计。要知道,给司机颁发“委屈奖”,只能起到一时的安抚作用,却无法免除其精神恐惧和心理压力。长此以往,还有可能导致司机心理受到创伤,遭遇偶尔刺激后酿成更大事故。同时,以“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换来的“委屈奖”,并不会对滋事者产生任何压力,反而会形成破窗效应,让人产生一种公交司机可以随意辱骂、殴打的错觉。

因而,从行车安全角度出发,设置“委屈奖”并要求司机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以避免冲突升级虽有一定可行性,但仍必须严肃惩戒无端撒泼和滋事的乘客,让其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对此,相关部门必须做到执法必严,让这种危害公共安全的滋事乘客为其不文明、不道德的无赖行为承担责任。同时鼓励、奖励人们对这种看似小恶实则可能酿成大祸的行为实施正当防卫和反击。这样方能形成威慑,让那些自以为是的无知无畏者有所顾忌,让规则成为不可突破的底线,进而有效维护社会良性运转,让人人成为受益者而非成为无辜遭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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