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电力客户:
您好!遵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取消临时接电费和明确自备电厂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7〕189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8〕787号)等文件要求,要求供电公司对贵单位或个人前期交纳的临时接电费进行清退,现将截至目前仍未前来办理临时接电费清退手续的客户名单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