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涉嫌危害公共安全被刑拘
重庆一载有10多人的公交车坠入长江
下一篇4 2018年10月2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高速逆行33公里 途经5条隧道 两次拒绝民警指令
司机涉嫌危害公共安全被刑拘

 

10月25日中午,一辆灰色小轿车在四川省雅西高速疯狂逆行近33公里,其间通过5条隧道,一路上险象环生,数次与来车擦肩而过。

接警后警方安排3组警力布控拦截,发现该车后,两次示意其靠边停车,但司机拒绝民警指令继续向前行驶。

逆行车辆被安全截停后,26岁的驾驶员余某竟然谎称:“车自己飘起来了,控制不住……”根据相关法规,警方对余某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的处罚。

10月27日,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六分局(四川高速交警六支队)发布《案情通报》,驾驶员余某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     □ 据《华西都市报》

对话司机 上高速走错道不敢调头

余某25日到汉源去见朋友,返回时从汉源南收费站上了高速,“因为怕上错高速,我还问了发卡的工作人员,对方说是往石棉方向的入口。”

据高速交警介绍,雅西高速在汉源有两个收费站,汉源北站只能前往雅安、成都方向,汉源南站只能前往石棉、西昌方向。也就是说,余某进对了站,却走错了道,开上了石棉方向过来的车辆下站的匝道,然后一路逆行进入了石棉往雅安方向的高速公路主线。

“上去没好远,就发现不对劲,怎么对面有车来,还朝我闪灯、按喇叭。”余某意识到自己逆行,“我想过调头回去,但想起高速上不能调头,没办法只能一直往前走。”

余某还承认,他听到巡逻民警喊他停车,也接到了后来民警要求他停车的电话,“但路上不断有车,我没办法靠边,只有继续开,但我减了速。”事后再回忆,余某说“当时还是害怕”。

案情进展 逆行严重危害公共安全

27日上午,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六分局(四川高速交警六支队)发布《案情通报》称,该分局已对该案立案侦查,余某驾车在高速公路上逆行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因涉嫌犯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这是四川高速公路公安侦办的首起因为在高速公路上逆行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案件。”据办案民警介绍,当事驾驶员余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于27日凌晨被四川高速公路公安六分局依法刑拘,并送往石棉县看守所关押。

律师说法 司机可能构成“主观故意”

太琨律(成都)四川琨爵律师事务所主任朱界平律师认为,余某逆行长达30多公里,中途经过了多处隧道,其行为情节特别严重,对在高速路上行驶的不特定的人员和车辆具有非常大的危险性。此外,其明知在高速路上逆行未及时釆取合理的处置措施,且在被交警两次警告后仍未停止危险行为,这种情形下就很可能构成了《刑法》意义上的“主观故意”或者“放任危险行为的发生”。客观行为具有对公共安全的危害性,主观上又存在对危险发生的放任或故意,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就较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被处以该罪名的可能性就较大。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