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24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这是《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颁布后,国务院第一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报告从企业国有资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四方面,汇报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在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报告总结说,完善国有资产监督体系,有效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包括不断完善出资人监督工作体系,形成出资人监管、审计、纪检监察、巡视等的监督合力;完善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制度体系,逐步建立职责明确、流程清晰、规范有序的责任追究工作机制;完善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体制机制,推进审计全覆盖;加强境外国有资产监督,规范境外国有企业财务投资管理行为。
在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报告总结说,稳妥做好风险处置工作,提升国有金融机构抗风险能力。一是不良贷款率稳中有降,不良资产处置稳步推进,4家资产管理公司积极发挥收购处置不良资产主力军作用。二是金融机构抗风险能力得到提升,银行业风险抵补能力不断增强,证券保险业主要风控指标远高于监管标准。 □ 据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