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昨日,记者从《安徽省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未来我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将提标扩面,救助对象不再局限于符合条件的0~6岁儿童,从2019年1月1日开始,积极推进符合条件的7~14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同时鼓励各地尽力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范围,放宽或取消对救助对象家庭经济条件的限制。
《实施意见》中指出,到2025年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根据意见,救助对象为符合条件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认定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2019年1月1日起,积极推进符合条件的7~14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同时,意见提出,有条件的市、县,应尽力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范围,放宽或取消对救助对象家庭经济条件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