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电力客户:
您好!遵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取消临时接电费和明确自备电厂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7〕189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8〕787号)等文件要求,要求供电公司对贵单位或个人前期缴纳的临时接电费进行清退,现将截至目前仍未前来办理临时接电费清退手续的客户名单公告如下:
已通知到户尚未前来办理退费的客户; 因用户销户等原因未能联系到的客户(详见13、14、15版);
请以下单位或个人立即前往当地供电营业网点办理临时接电费清退事宜,如在公示发布之日前已前来办理退费手续的请忽略此公示。
办理地址:望江东路321号合肥供电公司南七生产基地2#楼4楼客户经理班。
合肥供电公司联系电话:63882511(工作日)/63881234。特此公示。
二〇一八年十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