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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膜变“面魔” 还须监管上网“除魔”
维护民事权益不该漫天要价
非常道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9月2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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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膜变“面魔” 还须监管上网“除魔”

□ 汪昌莲
 

面膜是一种能给面部皮肤带来湿润感的化妆品,数据显示,中国消费者对面膜情有独钟,这也导致中国成为了世界上人均面膜消费量第一的国家。然而质量监督抽查的结果表明,在“天量”面膜的背后,质量问题相当严峻,有的面膜菌落超标高达7200倍,有的在面膜中添加“糖皮质激素”等违禁物质。(9月24澎湃新闻)

据介绍,一些违规添加了“糖皮质激素”等有害物质的面膜,虽然能够在短时间内达到速效美白、嫩肤的作用,但是如果长期使用,人体皮肤会产生激素依赖症状,停用后反而会加重皮肤过敏,出现红斑、丘疹、毛细血管扩张等严重问题。更为严重的是,激素依赖性皮炎发病只需要大约两周时间,但是治疗起来却是一个漫长而棘手的过程,从而导致社会上,产生皮肤激素依赖的患者越来越多。正因为如此,添加了“糖皮质激素”的面膜,被业内称之为“皮肤鸦片”。

也许有人要问,“皮肤鸦片”如此猖獗,监管在哪儿?殊不知,如今的面膜销售,大都是通过电商和微商交易,相比传统营销更隐蔽,无疑增加了监管难度。去年7月,广东省食药管理局发布的针对网售面膜产品非法添加问题的监督性风险监测结果显示,其从电商、微商处购买的137个面膜中,33个面膜样品检出非法添加“糖皮质激素”,占总抽检样品的24.1%。无处不在、质量粗劣、暴利惊人……来自网购中面膜的汹涌势头,让人无法抵挡。

可见,面膜变“面魔”,还须监管上网“除魔”。针对面膜之类的化妆品,应实行电子监管、定位监管,严格监管微商销售产品的来源和合格认证、厂家生产资质等。同时,网络平台方应加强对电商和微商的把控,如实施严格的审核机制,对于出售商品的电商平台及微信号进行登记备案等流程,并从购买、物流、评价、维权等方面设立交易机制,增加消费透明度。特别是,应组建“网络警察”和“网络药监”,设置专门的网上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执法人员,对网购行为实施专项管理,全程监控,发现异常交易情况,及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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