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救灾车辆收费 是一种“次生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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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救灾车辆收费 是一种“次生灾害”

□ 张西流
“鹰”过拔毛 王恒/漫画
 

9月16日,强台风“山竹”登陆广东省。洛阳神鹰救援总队组织36名队员、8台车,携带救援设备驱车1700多公里赶赴灾区,协助当地政府部门开展救援工作。然而,当队员们返程,途径二广高速湖南境城头山收费站时,因能否免费通行事宜,被滞留在收费站长达6小时。湖南高速东常管理处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未接到领导通知,不能免除通行费。(9月20日《河南商报》)

强台风“山竹”登陆广东省,严重灾情,也牵动全国人民的心。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抢险救灾车辆早一分钟到达灾区,灾区人民就少一分危险,多一分安全。因此,保持道路畅通,显得尤为重要。即使救灾车辆返程,也应该免费通行。然而,洛阳神鹰救援总队及救灾车辆,在完成救援任务返程途径二广高速湖南境城头山收费站时,工作人员坚持收费才能放行,令人心寒。

收费站坚持对救灾车辆收费,其理由是“没有接到领导通知”,听起来冠冕堂皇。殊不知,灾难面前,人命关天,执行有关政策,还要等什么上级通知?更何况,洛阳神鹰救援总队的救援车队,已经向收费站出示了灾区政府出具的救灾公函。至于收费站工作人员称“没在湖南救灾”,是典型的地方保护主义思维作崇,令人无法接受。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凡属免征车辆通行费范围的各种车辆,在通过所有公路收费站时,一律免收车辆通行费;各公路收费站对持有相关证明,合法装载运输抗灾救灾人员和物资的车辆,一律优先免费登记放行;对企业、单位或个体,自行组织装载抗灾救灾物资运往灾区的车辆,经核实后给予免费通行,并认真作好相关登记。可见,湖南境内的收费站,应让洛阳神鹰救援总队的救援车辆免费通行,对其强行收费,明显违规。

换言之,对救灾车辆强行收费,是一种“次生灾害”,必须予以规避。所有公路收费站,对奔赴灾区的抢险救灾车辆,按照绿色通道政策,给予免费通行,不检查、不卸载、不收费。同时,应设立救灾车辆专用通道,安排专人负责指挥引导。不仅如此,还应该在收费站设立抗震救灾服务点,专门为过往救灾车辆及驾乘人员提供矿泉水、面包等人性化服务。特别是,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应加强联系协调,全面做好救灾车队免费放行业务衔接,确保救灾车辆安全快速通行,为救援工作赢得先机,努力把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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