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法院仅用时一天,执结一起标的105万元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2017年,经两级法院审理判决,邓某、何某、安徽某公司应连带给付李某工程款本息合计100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邓某、何某、安徽某公司迟迟不履行付款义务,李某遂向博望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利用系统查询,发现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有大量余额,足以支付全部的工程款及利息,遂立刻率干警奔赴芜湖,赶在第一时间成功划扣被执行人银行账户105万余元。该执行案件从立案到执结仅仅用时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