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治理电动车违停,浙江金华交警部门想出“警示气球”的创意,实施一周以来,违停量从数十辆锐减至一两辆。 具体做法就是在每辆违停被上锁的电动车上拴一只印有“请勿学我,车已被锁”、“车辆违停,一律重罚”等提示语的彩色气球,并附警务室、执勤点等可以解锁的地址和民警电话,“(9月4日澎湃网)
近年来交警部门为治理电动车之乱也确实是绞尽脑汁,想了不少办法,例如前段时间在网上引发热议,并被多地交警部门推广应用的“集赞免罚”管理办法,就是每抓住一辆违法电动车,就看着驾驶人现场打开朋友圈,转发相应的违法照片并累积一定数量的赞才予放行。
然而这种方法看似新奇,实则存在很大问题。首先是于法无据,抓住违法车辆不处罚,还强制别人发朋友圈求赞,这样做有何依据?其次是操作很难。试想路上就那么几个交警,还要维持交通秩序,查处其它车辆交通违法,怎么可能每天只逮着电动车在那里看他“转发求赞”?再则是效果有限。这种只求赞不处罚的查处方式有几分震慑性也得打个问号?
可见电动车管理需要创新,但是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并且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才行,这次金华交警的“气球执法”不仅看起来很有创意,而且合法合规、富有实效,交警日常执行起来也没有多少难度。
因为在违停电动车上拴气球,上面注明的只是警示标语和有关处理方式、联系电话的提醒,并没有任何侮辱、戏谑性的词语,而且也没有强制车主去干法律规定以外的什么事情,同时更没有以此替代应有的处罚,车子依然会被锁上,驾驶人看到后还是要到交警那里接受处理才能开锁,所以这个“气球执法”事实上只是一种别致的“气球宣传”,对违停车主本身是一种深刻的教育提醒,对其他准备“跟随违停”的电动车主则是一种醒目的警示劝导。因此在实际应用中取得了不俗的治理效果。希望今后在交通管理及各项社会治理工作中都能多一些这种既合法合规,又事半功倍的奇思妙想和创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