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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地铁1、2号线 安全保护区界线测设工作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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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地铁1、2号线 安全保护区界线测设工作启动
预计将设置1240个电子标志桩、牌
 

记者从合肥市轨道公司获悉,近日,合肥市轨道交通1、2号线安全保护区界线测设项目完成招标,施工单位已顺利进场,标志着1、2号线安全保护区界限测设工作正式启动。   □记者 祝亮

地铁1、2号线开始设置安全保护区界线

本次测设工作拟在1、2号线安全保护区边界线上每隔百米设置一组电子标识,1、2号线共计58.82公里(含1号线三期),预计将设置1240个电子标志桩、牌,施工期约6个月。测设工作完成后, 1、2号线安全保护区界线边界将实地可见。同时,为进一步加强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宣传,在1、2号线各车站(含1号线三期)醒目位置设置安全保护区宣传牌。

本次测设工作是合肥市首次开展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标识点设置,对提高全社会保障轨道交通设备设施及线路运营安全意识,切实维护好广大市民、乘客生命财产安全起到有力推动作用。因部分测设点周围建筑物较多,测设过程中,请广大市民理解、配合。

合肥地铁安全保护区范围这么划

根据合肥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相关规定,合肥轨道交通影响保护区和严格保护区范围包括:地下车站(含地下通道)、隧道结构周边外侧50米内;高架车站、地面车站以及线路外边线外侧30米内。

严格保护区包括:地下车站(含地下通道)、隧道结构周边外侧15米内;高架车站、地面车站以及线路外边线外侧15米内;车站出入口、通风亭、变电站、跟随所、冷却塔等建(构)筑物、设备外边线外侧以及控制中心、车辆基地建筑结构外边线外侧10米内;城市轨道交通高压电缆沟、架空线等供电设施以及室外给排水设施(含排水检查井、给水水表井、化粪池、消火栓、水泵接合器、给排水管道及阀门等)水平投影外侧3米内。

安全保护区内多种作业方式将受限

在安全保护区内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或者拆除建(构) 筑物;挖掘、爆破、地基加固、打井、基坑施工、桩基础施工、钻探、灌浆、喷锚、地下顶进作业;敷设或者搭架管廊(线)、吊装等架空作业;取土、采石、挖沙、疏浚河道;大面积增加或者减少建(构) 筑物荷载的活动;其他可能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安全的活动时,除应急抢险外,作业单位应当在作业前制定城市轨道交通保护专项施工方案(包括实施性施工组织方案、施工监测及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动态监测方案、应急预案),征得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书面同意,并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手续后组织实施。

可能危及地铁安全的作业必须立即叫停

上述作业对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有较大影响的,作业单位应当在书面征求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意见前,组织专家对城市轨道交通保护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论证,并在施工过程中委托专业机构对作业影响区域进行动态监测。

作业单位未按照批准的施工期限开工的,应当重新书面征求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意见,并办理有关行政许可手续。作业单位在安全保护区内作业前,应当与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签订安全保护协议,落实城市轨道交通保护专项施工方案中各作业项目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相关费用。

作业过程中发生可能危及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安全情形的,应当立即停止作业,采取安全补救措施,并报告许可作业的主管部门、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因配合作业单位采取的临时安全补救措施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作业单位承担。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应当及时通知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共同确定停止各项安全防护和监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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