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文彪
近日,重庆彭水县大同镇一家酒楼老板对手上一大摞白条进行了一次称重,这摞白条足足有两斤多。据老板说,2016年开始当地镇里一些领导就常来此吃喝、招待,但每次饭后结账,却并不是直接支付,而是给他打一张白条让他自己去镇里讨要。如今这厚厚一大摞白条约有14万元还未兑付。(7月29日央视)
据报道,大同镇政府一班官员不仅在这家酒店胡吃海喝,有时一次性消费高达一万多元,而且据老板介绍,镇政府还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报账。如让酒店搞阴阳账单,明明消费了烟酒,结账的报账单上却不能写烟酒;明明9个人吃饭,报账单上要改为20人;吃了野味,报账单上却要改成羊肉,否则就报不到账。从这个意义上说,镇政府一班官员不仅吃垮了镇政府的信誉,还吃坏了党风与作风。
中央出台八项规定以来,绝大多数领导干部与公职人员都能收敛自己的行为,杜绝公款大吃大喝行为出现。然而,部分基层政府与单位官员,自认为“天高皇帝远”,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发现不了“偏僻地方”的公款吃喝行为,继续顶风实施公款大吃大喝行为。对此,大多数地方纪检监察部门都能开展明察暗访,对违纪违规人员予以严惩,但也确有少数地方纪检监察部门执纪仍然失之于软、失之于轻。如,对于大同镇政府官员在当地酒店欠账14万元未兑付一事,2017年10月当地相关部门就回复称,县纪委已经介入调查处理。然而时至今日,相关责任人仍未见受到处理。
显然,唯有各地纪检监察部门大力开展明察暗访,发动群众积极举报,对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及时予以严惩,令责任人付出沉重的代价,让其体味到切肤之痛,真正做到对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才会有利于包括公款吃喝与欠账不还在内各类违规违纪现象再发生,切实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与作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