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2017年下半年,铜陵市发生跨省界向该市长江堤坝内转移、倾倒危险废物的重大污染环境案件;今年3月下旬,池州市贵池区前江工业园发生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案件……为了遏制这一现象,省政府日前出台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固体废物污染防控长效机制的意见》。
据省环保厅环境监察局副局长田春介绍,2017年下半年,铜陵市发生跨省界向该市长江堤坝内转移、倾倒危险废物的重大污染环境案件;今年3月下旬,池州市贵池区前江工业园区发生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案件。
铜陵案件中查扣的8艘装载固体废物船只全部安全押回江苏、浙江原装载码头,非法倾倒的危险废物和固体废物已全部安全处置,倾倒场地已完成土壤治理和生态修复,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会同环保部门查证犯罪嫌疑人29人、逮捕10人。
池州案件中涉及的19家企业、39个环境问题已全部进行整改,其中18家企业已按规定通过当地环保部门初步验收,前江工业园区内非法堆放的固体废物已全部妥善处置,相关环境违法行为已依法查处,公安机关刑事立案5起、刑事拘留10人。
沿江5市共排查出固废问题827个,截至6月底,已完成整改821个。此外,对沿江5市以外的其他11个市开展了排查整治,共排查问题892个,已完成整改832个。
根据意见,我省将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的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对涉固体废物企业依托平台实施申报登记,逐步实行固体废物信息化监管。严格固体废物转移管理,固体废物跨省贮存、处置应当依法履行审批程序,严格落实利用类危险废物外省转入限额,禁止外省危险废物转入我省焚烧、干化、物化、填埋。工业固体废物跨省、市、县转移利用,应当在所在地设区市或县级环境保护部门申报登记。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
同时畅通举报渠道,及时修订《安徽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增加涉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方面环境违法行为的有关举报奖励条款,大幅提高奖励标准。奖励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在环境保护部门年度预算中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