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洪举
时
事乱炖
西安鱼化寨环卫工张女士月收入2600余元,上月被扣900多元,因路面发现一个烟头就要被罚1元。环卫工透露,在之前一次会议上,街办称今年要罚够18万元。但相关负责人否认这一说法,表示罚的钱用来奖励,但目前环卫工暂未有奖励情况。针对此事,雁塔区立即成立调查组。调查发现,报道中提到的一个烟头罚一元的情况属实。(7月14日《华商报》)
为维护城市环境,提高街道卫生水平,对环卫工作制订相应的考核办法并非不可。但如何考核环卫工作,则应有所为有所不为,而非一味地将问责的板子苛刻地打到毫无话语权的环卫工身上。虽然在媒体曝光后,西安市相关部门叫停了现行考核管理办法,但应当引起警惕和反思。
如报道指出,每名环卫工人要扫几百米的路面,如果是其打扫不干净不彻底,导致烟头等杂物遗留在地面的话,被处罚并不冤。然而现实中,环卫工人前脚刚打扫完毕,就不排除有人后脚往地面扔烟头。如果依然以此处罚环卫工人,就会导致出现极为奇葩的现象。即环卫工人没有处罚扔烟头行为的权力,甚至制止扔烟头都可能遭遇言语侮辱或殴打,却需要为扔烟头行为承担责任,完全悖逆了权责对等的管理理念,也不符合法治思维。
对待烟头落地的行为,最该接受惩罚的,是那些随手乱丢烟头、垃圾的人,而不是每天起早贪黑辛苦工作的环卫工。针对环卫工人的以罚代管,无疑忽视了现实社会的复杂多变,既不人道,也不科学。这也提醒有关部门,要想有效提升社会治理效果,理当看透问题实质,找准乱象根源,将追责的板子打到始作俑者身上,而非让环卫工人当替罪羊。如在西方一些国家,对于随意扔烟头,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执法部门可以进行严厉惩戒,这值得有关部门借鉴。
简而言之,社会治理就该奖惩分明,但势必找准追责对象,做到是非分明,权责一致,让真正的行为人承担应有的责任。弱势的环卫工人理当受到善待和尊重,其劳动成果不该被抹杀,不该沦为破坏环境乱象的背锅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