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昨日,记者获悉,省直基本医疗保险肾透析门诊治疗将试行按病种付费,实行新的付费方式后,患者自费比例将不超过总费用的3%。
肾透析门诊治疗按病种付费的费用,包括肾透析治疗过程中产生的治疗费、药品费、透析液、透析管(器)等各种医疗费用,治疗期间各种必要的检查、检验费用,以及治疗期间各种相关并发症治疗药品费等。
在医院与患者间的费用结算上,患者根据不同等级定点医疗机构个人支付比例标准支付,其余部分从医保中心每月给医院的预拨基金中支付,年终按规定清算。按照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在治疗过程中需合理控制患者的自费费用,自费比例不得超过总费用的3%。
据悉,各定点医疗机构均将建立相应的个人费用台账,完善门诊病历,有条件的还将探索门诊电子病历在按病种付费中的运用,逐步建立肾透析门诊治疗临床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