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院被谨慎收集、处理、焚烧的废弃针头,在院外却轻松投入到生活垃圾中。这些长度不足一厘米的医用锐器,散落在垃圾堆里,暴露在空气中,可能正携带着肉眼看不到的病原体。(7月11日《中国青年报》)
随意丢弃针头的人群主要是自行采血测量血糖和注射胰岛素的糖尿病患者。有数据显示,全国18岁及以上人群糖尿病患病率为9.7%,患病人数近1亿。由此推算,每年有数以亿计的注射针头存在随意丢弃的可能。
糖尿病并非传染病,患者不会传染他人,但糖尿病患者自行采血测量血糖和注射胰岛素的针头或多或少含有血液,会传染其他各种疾病。环卫工人往往只戴手套防身,收拾垃圾和搬运时很容易刺伤手指;拾荒者甚至没有手套防身,翻找垃圾时更容易刺伤手指。即使针头没有刺伤人,其附着的病菌也远超其他废弃物。如此之多的已用针头乱扔让人不寒而栗!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处罚之轻,难以对违法行为形成约束力。而如此处罚之轻的规定,有关部门和医疗机构又将之束之高阁。
由此可见,造成注射针头乱扔乱象的责任,不仅仅在于一些糖尿病患者,也在于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和立法机关。
或许有人会解释说,糖尿病人群涉及千家万户,违法行为涉及面极广,限于财力物力人力,他们难以严格执法。有句话说得好:“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况且,在监管针头问题上,严格执法其实并非难事——只要医疗机构能够认真登记并强化管理,谁领取多少针头,谁交回多少针头,谁有违法行为,谁的违法行为轻,谁的违法行为重,岂非一目了然?有关部门据此对有违法行为的人进行严厉处罚,恐怕患者也不会敢于随意丢弃针头了。
所以,笔者以为,治理注射针头乱扔的乱象,有赖于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有法必依”,以及立法机关修订法律,提高随意丢弃针头的违法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