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黄雪婷 季云冈 记者 马冰璐) 最近,被列入失信“黑名单”、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宋某来到合肥市蜀山区法院,当场将185万元的执行款打入法院账户,请求法院将其公司从“黑名单”中删除。原来,宋某是凤阳一家水产养殖公司的法人代表,曾经费尽心机耍赖,如今主动现身还债,这全靠失信“黑名单”的威力。
据了解,2011年3月7日,凤阳县某水产养殖公司向申请人杨某借款300万元,并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到期后,该公司的法人代表宋某还了一部分钱。后来,杨某多次与该公司联系要求偿付所借款项,但是该公司却以种种理由拖延还款,气愤又无奈的杨某将该公司及5位担保人告上了法院。
案件经蜀山区法院审理判决,该公司仍需偿还杨某本金及利息共计185万元。判决生效后,该公司始终未履行义务,杨某遂申请强制执行,但该公司的5个股东却相互推诿一直拒绝配合执行。
最终,在得知自己进入了黑名单、银行账户又被法院冻结后,5位股东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开始积极筹钱。日前,他们已将所欠的185万元执行款全部打入法院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