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合肥市被列入全国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为推进合肥市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的实施,合肥市城乡建委拟确定一批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并给予一次性奖补,现向社会征集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
示范项目申报条件为:2018~2020年,合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5000平方米以上的既有公共建筑(宾馆、医院、商场、办公等),并对采暖通风及空调系统、生活热水系统、供配电与照明系统、监测与控制系统、围护结构、可再生能源等进行一项或多项节能改造的项目(同一建设主体对分散的同类型节能改造项目也可汇总统一申报)。原则上项目改造后单位建筑能耗下降15%,预期节能量需经能效测评机构审核确认。示范项目应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同步设计、安装建筑能耗分项计量监测装置,工程验收前应将实时采集的能耗数据上传至合肥市建筑能耗监测平台。
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申报单位为建筑物所有权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使用人或运维代管单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的,应为参与节能改造的节能服务公司和建筑物所有权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使用人共同申报。
此次报名为申报合肥市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的预申请,报名入库的项目将优先筛选获评示范项目。请报名单位登录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在“通知公告”栏里下载报名表,加盖公章并扫描后传到合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与科技处电子邮箱:sjkjc@126.com,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20日。联系电话:0551-62692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