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6月14日,合肥市人社局对《关于进一步支持人才来肥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的部分配套实施细则出台征求意见,其中涉及众多人才新政。意见指出,2018年1月1日以来落户合肥的本科以上人才,可享受多类租房补贴或购房优惠条件。
租房补贴方面,根据《合肥市新落户人才租房补贴发放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相关内容,在合肥落户的博士生每人每年补贴2万元,硕士生每人每年1.5万元,本科生每人每年1万元,大专、高职生每人每年0.6万元,自审核通过当月开始按月发放,累计不超过36个月。
同时,申请租房补贴的条件在《意见稿》中也给出了规定,在合肥行政区域内新落户的在职在岗且无自有住房的博士、35岁以下硕士、35岁以下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和大专、高职院校毕业生这三类人才可以申请租房补贴。
购房条件方面,《意见稿》指出,普通高校(含高等职业院校)应届毕业生(含毕业两年内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本科学历人员、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人员、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高技能人才、符合购房政策的其他人才等七类可直接在市区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购房时除了享受量身打造的优惠政策外,也需提供相关资格认定证明,弄虚作假者会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