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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被出院” 暴露医保制度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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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6月2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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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被出院” 暴露医保制度瑕疵

□ 苑广阔
“被”出院 王恒/漫画
 

家住广州天河的范先生最近几个月辗转了5家医院,如今再次面临“被出院”;家住广州荔湾的黄女士已经被“15天出院”困扰了整整5年,如今每月还要担心父亲接下来该转去哪家医院。(6月28日新华网)

面对患者一方的遭遇,医院方面也很无奈,因为凡是“被出院”的患者,理由基本都是一样的,那就是“医保限额”。所谓“医保限额”,就是住院病人达到个人医保报销额度的上限以后,就会被要求出院或转院。而这个医保限额额度也因人而异,因院而异,但只要患者住院的医保花费超过这个数额,就会被医院要求转院。

政府社保机构之所以出台“医保限额”的规定,初衷是好的,那就是防止部分患者或医院过度医疗的问题,比如患者明明达到了出院标准,却赖在医院不走,这样的患者多了,势必会造成医保资源的浪费甚至是透支,这对其他患者显然不公平的。但是初衷的美好,却可能会导致结果的不堪,那些因为“被出院”的频频吐槽的患者和家属,就是证明。

现实中,很多医院为了便于管理,同时避免患者的住院平均费用超过医保平均定额,就采取把限额分解到科室,又把指标下达到医生的做法,并且和医生的考核、奖金等等挂钩,对此医生除了被动执行,也很无奈。

但是从根本上来说,在患者疾病没有康复情况下,从一个医院转到另外的医院,花的还是医保的钱,所以转院并没有给医保省钱,却折腾了无辜的患者,这只能说明当前的医保制度存在“瑕疵”。既然存在“瑕疵”,就应该结合患者的需要和医院的工作,给予改进和完善,在保障医保资金不被浪费和占用的情况下,避免患者“被出院” 的问题。

“按病种分值付费”是可以值得考虑的方向,它的大体思路,就是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住院医疗费的总额预算内,根据各病种均次费用确定相应的病种分值,按照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确定医院系数,年终医保经办机构根据医院得到的总分值和系数,按约定规则进行住院费用结算的付费方式。这样一来,就可以最大限度保障患者的疾病得到治疗,同时又避免病还没有治好就“被出院”,同时也方便医院方面的管理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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