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近日,宿州市埇桥区法院在“江淮风暴”攻坚执行战役中,法院执行法官将该“老赖”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股票进行强制抛售变现,用于偿还到期债务。
据了解,张某与陈某系多年的朋友关系。2015年8月,陈某因在外地出差不便,将其在宿州市的购房款退款事宜委托张某进行办理,并授权将退房款汇至张某的账户上。同年9月17日、10月19日,该退房款30万元分两笔打进张某的账户里。后陈某向张某索要该笔退房款时,张某将该笔钱用于炒股拒不返还,为此,陈某将张某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后判决张某返还陈某30万元及利息,张某拒不履行后,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多次执行中,张某却玩起了“躲猫猫”。
近日,执行法官获取张某在宿州市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票的线索后,立即前往该证券公司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果然拥有市值40余万元的股票,立即到其股票托管券商处冻结相应数额的股票,后按当日市场交易价格抛售张某的股票。当申请人陈某拿到原本属于自己的现金后,连声感谢执行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