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国山河一片“火热”,从北方一直热到南方,差别不过是“烧烤”或“蒸煮”。本周,京城持续“炙烤”模式,将出现连续高温,今天到周六最高温维持在34~36℃,其中,周三、五、六三天最高温均预报了36℃。连续高温,将挑战人们的忍受能力。(6月25日《北京晨报》)
进入6月下旬,全国迎来今年来最大范围高温,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十分必要。一些室内公共场所,开足空调接待消费者和市民,体现了城市“凉心”。然而,一边是市民居所“热浪袭人”,一边是公共场所“寒气逼人”,一些公共场所将空调温度设置在26℃以下,不仅浪费了资源,而且违反了“控温标准”,更导致各地电力供应吃紧。
事实上,早在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便下发了《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规定“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但从这几年的执行情况来看,显然差强人意。一些公共场所,将温度设定在26℃以下,似乎已成一种“常态”;特别是一些经营性公共场所,将“大幅调低空调温度”,作为商品促销、招揽顾客的一张“王牌”。以至于,出现了“市民在电影院裹毛毯看电影、银行与室外温差过大致老人感冒”等反常现象。
可以说,“控温标准”成一纸空文。究其原因,主要是这一节能举措仅具倡导性,缺少强制性,没有明确有效的处罚措施,遵守规定与否全凭自觉;同时,政府公共节能机构很少进行实质性监督管控,加之缺少处罚的法律依据,因而对于一些公共场所违反控温规定行为,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放任自流。然而,与之相对应的是,全国大部分城市用电负荷连创新高,用电紧张的地区已开始实行错峰用电,部分老旧小区甚至频受断电困扰,严重影响了市民安全避暑。
因此,面对高温来袭,降温还要节能,两者不可偏废。首先,应做好电力供应的调度工作,确保各地均衡用电。同时,借鉴北京、上海、山东等地做法,建立公共建筑用电限额制度,按照单位面积的耗电量设计最高限额,一旦超限,电价将提高;超限越多,电价越贵。特别是,完善“控温标准”,引入处罚机制,加强政府监管,对高消费场所违反节能规定的进行高额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