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年来第七次修正 个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最高立法机关审议
我省南部正式进入梅雨季
年底前不动产证可实现5天办好
中考网上评卷工作已开始
举报环境违法行为 最高奖励3000元
我省进一步推进 放开民办教育收费试点工作
3上一篇 2018年6月2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我省进一步推进 放开民办教育收费试点工作

许才俊 叶佳超 记者 沈娟娟
 

星报讯 日前,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印发《安徽省物价局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放开民办教育收费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推进放开民办教育收费试点工作。

记者获悉,自2018年秋季学期开始,我省将放开民办教育收费试点范围扩大到所有民办普通高校和民办职业院校,包括民办普通本科高校、民办高职高专院校、民办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民办技工院校等。放开教育收费的民办院校,学费、住宿费实行自主定价,由学校根据教育培养成本、住宿成本、办学水平、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自主制定。

根据《通知》,民办学校要规范民办教育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和民办学校退费制度,落实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规定,保持收费标准相对稳定,同时要求各地价格、教育和人社部门要加强对民办教育收费的监管,保障民办教育收费改革政策的顺利实施。

 
3上一篇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