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为鼓励学生参加无偿献血,实行“每位献血学生可奖励30个学时”的做法。此举对“分是命根儿”的学生来说,无疑“诱惑太大”,献血学生人数翻了几倍。高校献血奖学时的做法是鼓励还是利诱?此举引发网友热议。(6月14日《大河报》)
提起献血,人们马上会想起“无偿”和“爱心”这两个暖心的词。然而,当“献血”与“学时”,这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词语被放在一起,让人总有一种如鲠在喉的感觉。试问,是什么力量让“献血”与“学时”捆绑在一起,出现“献血人数倍增”的现象,答案未必是爱心使然。重奖之下必有勇夫,对于“分是命根儿”的学生来说,利益的诱惑显然超出了爱心的力量。献血体现是一种爱心和奉献精神,献血者会得到社会的尊重和爱戴,当献血成为学时的交换品时,在笔者看来,扭曲的不仅是爱心。
首先,献血奖学时,有悖于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在30个学时面前,“一腔热血”有多少无偿的爱心和自愿的成分。“无偿”变“有偿”,这不是打法律的“擦边球”,而是明显违反了国家法律。
其次,献血奖学时,有失教育公平。 十九大报告提出,努力让每个孩子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教育的公平在于让每一位学子通过奋发图强,勤学苦练实现自己的梦想。学生“拼爹”“拼钱”“拼关系”不是教育公平,“拼血”更有失教育公平。高考加分政策,已经饱受公众诟病,如果让“分不够,血来凑”成为一种风气,搅浑的不仅是一座学校,还有教育的一片晴空。
献血奖学时的“创新”政策应该紧急叫停,端正学风,培养学生积极向上的价值观,让每位学子不负芳华,成为社会有用之材才是学校的初心和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