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份,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安徽监管局网站共公示了13条行政处罚信息,处罚金额总计220万元,其中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因超范围开展业务及不良贷款确认依据不充分,受到总计80万元的罚款。
信贷业务成银行违规重灾区
从5月份行政处罚公示信息来看,省内银行受处罚原因主要包括:“存贷挂钩”“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金额挪作他用”以及“为不符合条件的客户办理授信业务、信贷资金被挪作他用”等,13张罚单中有12张罚单与信贷业务有关。
作为银行传统业务,信贷业务是银行违法违规的高发地带,信贷业务又称为信贷资产或贷款业务,是商业银行最重要的资产业务,通过放款收回本金和利息,扣除成本后获得利润,所以信贷是商业银行的主要赢利手段。从违规案列来看,银行在信贷业务的风险控制方面仍需加强,应该从贷款源头来控制信贷风险。
在5月份公布的罚单中,安徽无为农商行以及安徽繁昌农商行受处罚原因比较相似,都向不符合条件的客户办理信贷业务,造成不良贷款及信贷风险。
安徽无为农商行在明知借款人担保贷款逾期被诉,合伙经营欠款被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状况较差的情况下,仍然对其进行授信,并于2015年11月10日向借款人发放金农易贷·福农卡贷款50万元,违反了《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银监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安徽繁昌农商行为不符合条件的客户办理授信业务、信贷资金被挪作他用,违反了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并构成《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的情形。根据《银监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在以上处罚中银监系统不仅给予单位罚款,同时也给予了发放贷款的主要负责人警告处罚。
相关人士指出,随着信贷业务多样化的发展,银行机构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最大限度避免不良贷款的产生,同时,银监系统对于信贷业务的监管力度也将进一步增大。
资产管理公司也成监管重头
强监管下,资产管理公司也未能幸免。根据皖银监罚决字〔2018〕2号处罚书显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超范围开展业务及不良贷款确认依据不充分。安徽银监局认定该机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决定超范围开展业务给予罚款五十万元人民币,不良贷款确认依据不充分给予罚款三十万元人民币,合计八十万人民币。
从全国范围来看,银监系统今年以来的处罚对象,除银行机构外,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以及资产管理公司等较为特殊专业性金融机构均在处罚之列,监管打击范围可谓360度全覆盖不留死角。5月25日,因违反《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2017年最赚钱的消费金融公司”中银消费金融收到中国银监会上海银监局开出的138.68万元罚单。据悉,此次处罚针对的是中银消费金融两年前存在的“以贷收费”违规行为。中银消费金融此次收到的罚单也是监管部门针对消费金融机构“以贷收费”行为开出的首张罚单,同月,多地消费金融、AMC等纷纷收到“红牌罚单”。
下半年罚单数量可能还将上升
随着目前银保监会进行专项检查的到来,多项业务将被重点抽查,下半年罚单数量可能还将上升。
去年银监会掀起的“三三四十”监管风暴检查共发现约6万多个问题,涉及金额17.65万亿元。2018年1月,银监会决定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要求持续保持银行业监管高压态势,严肃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印发的《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意见》和《2018年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工作要点》,将同业、理财、表外等业务以及影子银行作为整治重点,同时确定严查“阳奉阴违”或选择性落实宏观调控政策和监管要求等行为。
目前,资管新规细则已在路上,银行业金融机构面临较大合规压力。据银保监会消息,下一步,将继续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深入分析金融乱象成因,进一步加强补齐制度短板工作,从根本上、源头上遏制金融乱象的发生;始终坚持强监管严处罚的执法导向,提高监管能力,增强执法科学性;以罚促改、惩前毖后,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保障金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