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秤一斤只有8两,要称够也行,价格就要高点。”记者日前在成都一街道南华路路段的一流动水果摊购买西瓜时,一位摊主如是说。对此多部门表示难以监管。市场质监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流动摊贩不具备商家经营主体资格,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难以进行处理。城管部门则称,“只能对其占道经营进行劝导处理,但对于产生的消费问题,包括其称重问题,不在职责范围内。”各部门均表示,还是需要谨慎消费,最好到正规商家购物。(5月29日《成都商报》)
应该指出,“黑心秤”不仅败坏了商业道德,涉嫌商业欺诈,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已逾越了法律的底线。然而,很遗撼。对此,相关职能部门似乎也只能听之任之,作壁上观。因为这些商贩是无证商贩,而市场监管机构只管有证商贩。只是笔者有所不明,无证设点摆摊,扰乱市场秩序,不是职能部门所该管的吗?何况,缺斤短两,商业欺诈,涉嫌违反《计量法》,这不正是职能部门的执法范围吗?何以有部门对无证经营者,对商业欺诈行为,对涉嫌违法行为束手无策,只能听之任之?
不妨翻一则旧闻。2016年7月14日,有媒体报道《“满街八两秤”也叫“一直在监管”?》。据称,在成都温江大学城内,人们对水果一条街“八两秤”的抱怨,至少已有8年之久。由于缺斤少两成了常态,这里几乎每天都会发生争执。媒体称,“满街都是八两秤”已成了公开的秘密,这种心照不宣的黑心营生,居然干了8年还安然无恙,那就着实令人匪夷所思了。这与其说是水果一条街,倒不如称作“坑人一条街”才更显贴切。
由此观之,百姓终于可以明白,“黑心秤”之所以大行其道,肆虐已久,确与咱们的职能监管部门责任缺失有着密切的关系。监管不到位,打击力度不够大,长效的措施落实不够实,乃至懒政不作为,视而不见,听之任之,这是导致“黑心秤”长期泛滥,以至于从制造到销售,到商贩坑骗消费者的整条线路的生存和发展的主要原因。明乎于此,相关部门该真正行动起来了,别让黑心秤真的管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