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栋
合肥市运管处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规向未取得经营许可车辆和驾驶员派单的行为,将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处罚。对于屡罚不改、情节严重的平台公司,将依据有关规定,列入诚信体系“黑名单”,直至撤销许可。(见本报今日03版)
不难发现,近些年,政府部门对网约车的监管已经有大量指导性政策,网约车企业也做了大量工作。比如有严格的人车加盟体系,对合作车辆要进行合规检查,并且利用技术手段在部分城市加载智能硬件,对司机的酒驾、超速、轧线等行为实时监控。但并没有百分之百保证网约车的合规性,企业内部各种严格的流程、培训也没有打造出让消费者放心的乘坐环境。加之目前对网约车平台的身份和责任定位不够明确,遇到不大的问题,消费者习惯私了或者“算了”。遇到大的问题,往往也止于就事论事,个案处理,治标不治本,这使得网约车乱象尾大不掉,直至发生恶性事件。
消除网约车乱象,不仅事关乘客权益,事关行业发展,同时也检验相关部门的智慧和能力。消除网约车乱象,核心就在于如何对待乱象。这当中,“说”当然是要“说”的,只有“说”,才能引起重视,形成压力,推动解决。但更要“做”。徒“说”不足以自行,只有拿出高压实锤,付诸实际行动,才可望从根本上消除乱象。
这方面,除了各地应将已有政策法规严格落到实处,除了加大执法力度,让违法违规者付出代价,还应以“乱象”为导向,将许多有意义有价值的“说”,尽快变成“做”。比如,立法机关进一步明确、细化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相关规定,强化对消费者的保护,防止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逃避自身应尽义务和责任,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对各类网络预约车辆服务的规范管理,对涉及消费者安全的重点问题做出更加明确的统一规定,并抓好具体落实。同时要强化对网约车行业的标准制定、数据监控、服务监督、风险管控,更好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安全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