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省城一公司90后财务人员,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篡改、伪造单据等方法,多次非法侵占公司款项达370万元。昨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记者获悉,合肥市高新区法院以职务侵占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5年6个月。
财务人员侵占公司370万元
吴某,男,27岁,公诉机关指控,吴某于2013年7月就职于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门,2014年3月至今,在该公司从事费用审核会计工作。2014年底,吴某具备了修改公司员工相关报销内容的权限。2015年4月,吴某使用在网吧捡到的赵某甲的身份证件,冒充赵某甲在中国建设银行开办了银行卡。
据统计,2015年4月至2017年4月期间,吴某多次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员工报销款、侵占员工归还的备用金或伪造借款审批单套取现金,累计侵占公司的钱款共计3700518.65元,均被其挥霍。
其中,吴某在审核公司员工的报销材料时,通过将员工的银行账号更改成自己的银行账号或者在原有的账号后再添加一个属于他或他控制的银行账号的方式,将公司员工真实报销资金转入赵某甲的建设银行账户和自己的民生银行账户,共计3459566.95元。2016年1月至2017年1月期间,吴某向其公司员工谎称自己私人的银行卡可以用于收取员工归还公司的备用金,要求公司员工张某、朱某、汤某、叶某四人将备用金转入其招商银行账户,共计129251.7元。
伪造领导审批侵占款项
此外,2017年1月18日、1月23日,吴某还通过邮件的方式伪造部门领导、分管领导审批内容后,以该公司员工陈某的名义两次借款,共计111700元,均转入其民生银行账户。
2017年4月13日,因被公司发现侵占公司款项,吴某在同事的陪同下前往中国建设银行合肥蜀南支行查询相关资金情况时,银行人员发现可疑后报案,合肥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的民警前往银行将吴某带回。2017年11月13日,吴某家属代为赔偿公司21万元,该公司对吴某表示谅解。庭审中,吴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均无异议,当庭表示自愿认罪。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作为公司的财务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篡改、伪造单据等方法,侵占公司财产共计3700518.65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责令其退赔被害单位349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