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房屋建筑面积究竟该怎样计算,这一次终于有了统一标准。昨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记者从合肥市房产局获悉,《合肥市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正式发布,首次明确了房屋哪些部位该全部计入面积,哪些该计算一半面积,哪些该不计入建筑面积。其中,层高小于2.20m以下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和层高小于2.20m 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等均可以不计算房屋面积。
房屋内门厅等面积全部计算
为了统一合肥市房屋建筑面积计算的标准,保证房产测绘规则的严肃性和长效性,合肥市房产局制定了《合肥市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新增房屋建筑面积计算通则,将计算全部建筑面积、计算一半建筑面积、不计算建筑面积的相关规定纳入其中。
明确: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房屋内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及其梯间、电梯间等其高度在 2.20m以上部位计算建筑面积。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大厅,均按一层计算面积。门厅、大厅内的回廊部分,层高在 2.20m 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楼梯间、电梯(观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面积。
还有一些部位必须按照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如房屋间永久性的封闭的架空通廊,玻璃幕墙,挑楼、全封闭的阳台等。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相应出入口,层高在 2.20m以上的,按其外墙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层高小的地下室不计算面积
需要注意:与房屋相连有上盖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独立柱、单排柱的门廊、车棚、货棚等属永久性建筑的,按其上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未封闭的阳台、挑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无顶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有顶盖不封闭的永久性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而这些是可以不计算面积的:层高小于 2.20m 以下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和层高小于 2.20m 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柱、装饰性的玻璃幕墙、垛、勒脚、台阶、无柱雨篷等。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廊。房屋的天面、挑台、天面上的花园、泳池。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骑楼、过街楼的底层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利用引桥、高架路、高架桥、路面作为顶盖建造的房屋。活动房屋、临时房屋、简易房屋。独立烟囱、亭、塔、罐、池、地下人防干、支线。与房屋室内不相通的房屋间伸缩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