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意见提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
意见强调,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着力提高素质,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工作保障,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熟悉业务、热心公益、公道正派、秉持中立的人民调解员队伍。意见要求,人民调解员由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的成年公民担任。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通过推选产生,任期届满及时改选,可连选连任。注重选聘律师、医生、专家学者等社会专业人士和退休法官、检察官、民警、司法行政干警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退休人员担任人民调解员。意见明确要求人民调解员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认真开展矛盾纠纷调解;注重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发现违法犯罪以及影响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的苗头隐患,及时报告辖区公安机关;主动向所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报告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情况,自觉接受司法行政部门指导和基层人民法院业务指导等。意见共分4部分,全面提出了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等。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