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昨日,记者从合肥市房产局获悉,合肥市《关于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出台,个人租赁国有租赁住房且用于自住的,不需要进行招投标,可直接协议出租,租金价格以房地产评估机构确定的评估租金作为参考,按不低于评估价格70%的标准,单次最长租赁年限不超过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