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初中、高中各参加一次研学旅行;加强研学旅行校本课程建设,避免“只旅不学”或“只学不旅”;加强研学旅行基地建设,打造特色、充实的研学旅行基地……4月18日,为进一步推动我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帮助中小学生了解国情、热爱祖国、开阔眼界、增长知识,着力提高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省教育厅公布了《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
将研学旅行纳入教育教学计划
小学、初中、高中各参加一次研学旅行
《意见》指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研学旅行的统筹安排和业务指导,确保每位中小学生都能参加有效的研学旅行。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将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做到有课时、有师资、进课表。把研学旅行与学校课程和学生学习有机融合,与学校德育、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学习相结合,使研学旅行功能最大化。要将小学生研学旅行情况记入学期评价和毕业评价,将中学生研学旅行情况,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社会实践”内容进行记录和评价。
《意见》对研学旅行学段和时间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原则上,研学旅行安排在小学四到六年级、初中一到二年级、高中一到二年级,原则上,每个学生在小学、初中、高中就学期间,各参加一次研学旅行;每次小学1至2天、初中3至4天、高中5至6天,小学以县区内研学旅行为主,初中以市内研学旅行为主,高中以省内研学旅行为主,研学旅行时间应尽量避开旅游高峰期。各地应提倡以国内研学旅行为主,有条件开展境外研学旅行尝试的,须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学生赴境外研学旅行活动指南(试行)》规定进行。
加强研学旅行校本课程建设
避免“只旅不学”或“只学不旅”
《意见》表示,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研学旅行的育人功能,精选主题,精心设计活动计划和方案,充分发挥研学旅行与学校课程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的育人作用,做到校外与校内密不可分,研学与旅行有机结合,避免“只旅不学”或“只学不旅”现象。要根据学段特点和地域特色,加强研学旅行校本课程建设,逐步开发建设乡土乡情、县情市情、省情国情等不同层次,以及自然与文化、历史与地理、科技与人文、工业与农林、城市与乡村、传统与现代、参与与体验等多种类型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体系。
加强研学旅行基地建设
打造特色、充实的研学旅行基地
各地教育、文化、旅游、共青团等部门要密切合作,加强研学旅行基地的建设和管理,为开展研学旅行提供良好的基础设施。要根据立德树人的目标,依托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旧址、博物馆、科技馆、历史文化遗迹、生态文明基地和大型公共设施、知名院校、工矿企业、科研机构、现代农业产业园、美丽乡村、特色小镇等,遴选主题鲜明、管理规范、安全适宜、体验丰富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向社会公布。通过三到五年的努力,每个市、县(市、区)打造出若干个特色明显、内容充实的研学旅行基地,形成1~2条相对成熟的研学旅行路线,全省公布一批省级研学旅行基地和若干条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研学旅行路线。
规范研学旅行组织管理
学校需按比例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规范研学旅行管理,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学校开展研学旅行可采取自行组织或委托组织的形式,提前拟定活动计划并按管理权限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校自行开展研学旅行,要根据需要配备一定比例的学校领导、教师和安全管理人员,也可吸收家长作为志愿者,协同负责学生的活动和安全管理。学校领导、教师等组织管理人员参与研学旅行发生的费用应由学校支出,不得在学生交纳费用中列支,不得加重学生负担。
各中小学校要加强研学旅行的全过程管理,对学生、教师的研学旅行进行事前培训和事后考核,使研学旅行成为主题突出、目的明确、要求具体、纪律严明的校外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