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群租房乱象必须动真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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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群租房乱象必须动真格

▋郑建钢
 

隔间里放着煤气瓶、煤气灶,电线乱拉如同蛛网,随处可见充电插座,不大的房子被改成18个房间租给20个人……半个月前,海曙古林镇王大姐家的自建房内依然是这样的情况。在民警发出整改通知书无效的情况下,民警依法对王大姐作出行政拘留3天的处罚,她傻眼了。(4月18日《宁波晚报》)

流动人口、旧城改造、城镇化……群租房的供不应求,是一种“刚需”现象。可是,脏乱差的环境,频发的邻里纠纷,这些无序的群租房乱象,不仅给小区居民的生活带来了困扰,还隐藏着很大的治安隐患,轻则乱丢垃圾、高空抛物,重则偷盗、斗殴、触电、煤气中毒等,而最令人担惊受怕的,还是火险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人员拥挤、逃生困难的群租房里,非常容易发生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将会给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

群租房在消防、治安等方面存在着诸多隐患,是明令禁止的。但群租房屡禁不止,除了市场需求的原因,也有违法违规成本过低的原因。王大姐之所以敢于对民警下发的整改通知书置若罔闻,就是因为没有领教过此种违法行为所受到的法律惩处,还以为民警的上门检查不过是例行公事,不会把她怎么样,因而把整改通知书当作了“耳旁风”。等到真的进了拘留所,才后悔莫及。

从表面上看,群租房乱象频发是租客的原因造成的,但是,身为“公共场所经营管理人员”的房东以及“二房东”,应该要承担主要的责任。他们为了获取超额的出租收益,违反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毫不顾及租客的生活便利和人身安全,是群租房乱象的始作俑者。只有对他们动真格,进行严肃处理,才能使他们在思想上真正有所触动,在行动上也有所畏惧。

有法律工作者指出:“司法裁决的功能,不仅在于解决个体的纠纷,还在于重申法律规则,让‘依法’成为当事人的自然选择。”我们的法律,必须要主持公道,伸张正义,使广大公众得到庇护。而对于违法乱纪者,则必须给予依法惩处,让他们付出比较大的代价,由此产生震慑力,才能从源头上解决群租房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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