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行车,总有人为了自己开车方便,随意打开远光灯。为了有效解决乱用远光灯这一违法行为,4月12日,太原市交警支队在省城府西街新建路口安装测试“乱用远光灯采集系统”。一旦投入使用,对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的,交警部门将依法给予记1分、罚款100元的处罚。(4月14日《山西晚报》)
我们耳闻目睹过不少乱用远光灯造成的悲剧,司机朋友更是对乱用远光灯现象深恶痛绝。司机夜间乱用远光灯,交管部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违法者处以扣分和罚款。然而,由于远光灯违法行为发生在夜间,与交警的工作时间不一致,导致这种违法长期得不到惩戒和矫正。有法难依导致一些人忽视了乱用远光灯的危害,更肆无忌惮地乱用远光灯。可以说,夜间乱用远光灯成了一种危害极大、成本低廉、司空见惯的违法行为。
当然,一些地方的交通管理部门也采取过措施,开展违法使用远光灯的专项治理,但无法长期坚持,效果不佳。同时,有些地方的交管部门开创了新的处罚方式——让违规司机体验远光灯。我们理解交警用换位思考的手段来矫正违法的良苦用心,体验远光灯的处罚有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初衷。然而,这样的“换位思考” 于法无据。再者,用这种直视远光灯的方式惩罚违规司机,对眼睛的伤害很大,极为不妥,所以也引发了一些争议。
乱用远光灯,不能不依法惩处,也不能为解气就加罚体验远光灯,那么,该如何常态化治理远光灯乱象?显然,职能部门应当像治理闯红灯那样,用摄像设备对乱用远光灯进行违章信息采集,依据法规,对他们进行惩戒。现在,太原警方已经投入乱用远光灯采集系统的测试,一旦成功,就是治理远光灯乱象的好办法,也是常态治理的路径。因此,各地交管部门应关注此事,为日后将成熟的系统引进到本地,不能让违规远光灯再继续野蛮存在了。